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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经济开发区兴文场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标段维修工程(第二次)比选公告
来源:四川秦巴新城集团    作者:秦巴集团    发布时间:2020-11-24    阅读:
  为实施巴中经济开发区兴文场镇棚户区二标段改造项目维修工程(第二次),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对该项目进行比选,现邀请符合公告要求的申请单位按比选文件规定参加本次比选。

  1.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 工程名称:巴中经济开发区兴文场镇棚户区二标段改造项目维修工程(第二次)。
  1.2工程地点: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
  1.3 比选范围及内容:工程维修等施工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如有)、工程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现场实际维修的内容和甲方书面要求的内容为准
  1.4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1.5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符合比选人有关要求。
  1.6 比选控制价:137.55万元(其中包含暂列金12.00万元)。本项目为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所有费用(注:综合单价已包含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及税费等一切相关所有费)。比选申请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行填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比选控制价的限价。最终以比选人确认的工程量和申请人填报的单价进行结算。

  2.申请人格要求
  2.1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入本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投入本工程人员提供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比选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选的申请人自20201124日至2020112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楼项目信息部(巴中市经济开发区置信路18号4楼)报名领取比选资料(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等)。

  领取比选文件时,申请人请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社保证明,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报名领取文件时需被授权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现场领取,同时请自带U盘便于拷贝比选文件电子文档)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221500(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工程部会议室(巴中市经济开发区置信路182楼)。
采用专人送达,申请人应于递交的截止日当日14:00时至15:00 时将密封的比选申请文送达上述地点,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申请人请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社保证明,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不采用邮寄方式。

  5.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巴中市经济开发区置信路18号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0827-5588300
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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