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
巴中市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来源:四川秦巴新城集团   作者:秦巴新城集团   发布时间:2016-04-10   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有关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我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三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突出问题导向,抓住关键问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全面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和人才聚集制度改革,到2020年建立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巴中实践,推动全市“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着力深化党的组织制度改革
重点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生机活力。
1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强化党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分层分类制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细则,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审查、征求意见、自我剖析、谈心谈话、相互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实行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评价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市委办公室、市纪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等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1)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2015年完成)(市委组织部负责)
(2)修订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2015年完成)(市委宣传部负责)
(3)建立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2017年完成)(市委组织部负责)
(4)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评价机制。(2015年完成)(市委组织部负责)
2.完善党委(党组)工作制度。强化党委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票决制”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规范各级领导班子资源分配权、人事任免权、财经决策权的职责和程序,探索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本单位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制度。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
参加单位: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1)修订完善市委工作规则、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2017年完成)(市委办负责)
(2)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本单位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制度。(2016年完成)(市纪委机关负责)
(二)着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重点围绕当前巴中“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对干部人才的需求,开展选人用人科学化研究,构建科学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选任监督及培养管理监督等制度体系。
1.完善干部选任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好干部标准、“三严三实”要求和省委优秀干部要求,着力体现省委“三重”和“六个重视选用”用人导向,坚决落实“六个坚决不能用”和“六个坚决调整”要求,构建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任中的权重和在干部考察识别中的责任;按照规范、简便、有效的原则,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5个环节进行细化,明确任前需要报告的12种情形,严把动议提名、考察考核和程序步骤关,规范和固化操作流程,充分发挥程序把关择优功能。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非定向推荐领导干部、全委会推荐重要领导干部等办法,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唯分、唯票、唯GDP等现象。按照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根据不同领导班子的不同职能职责、目标任务,建立领导班子结构功能模型,科学设置班子职能职数,强化班子整体功能,加强班子运行状况分析评价,完善班子运行状况评价机制,指导领导班子近期培养、中期优化和各类优秀人才战略培养。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1)制定巴中市领导班子建设规划。(2016年完成)
(2)建立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模型。(2015年完成)
(3)建立各级优秀干部人才库。(2016年完成)
2.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逗硬落实“八个务必从严”要求,严格坚持“六个坚决不能用”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中组发2014〕3号),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办法,进一步严格任前审核把关。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坚持县(区)党委书记履行用人职责离任检查制度。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落实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领导干部干预干部任用工作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题倒查机制。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着力解决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违规超编超配等问题。完善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新常态,以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为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对县(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量大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到任期内必审。严格执行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和抽查核实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执纪执法部门和掌管人财物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严格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建立用权污点记录制度和任职限入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完善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和免职、辞职、降职制度,大力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探索建立“为官不为”教育帮助和惩戒制度。开展重要岗位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及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总量,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肃查处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市委编办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1)编制《2015年—2018年市管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2015年完成)(市委组织部负责)
(2)制定关于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意见。(2016年完成)(市委组织部负责)
(3)修订《巴中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暂行办法(试行)》。(2016年完成)(市委组织部负责)
(4)制定《巴中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实施办法(试行)》。(2016年完成)(市委组织部负责)
(5)制定各级党政群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编制职责细化实施办法。(2017年完成)(市委编办负责)
(6)探索建立“为官不为”教育帮助和惩戒制度。(2016年完成)(市委组织部负责)
(7)制定《关于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办法。(2015年完成)(市委组织部负责)
3.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以递进培养为总揽,按照“短期使用、中期培养、长期储备”的原则,完善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切实加强后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三个一线”和信访工作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工作机制, 每年从市、县(区)级机关中选派300名左右干部到一线挂职锻炼。加强对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谋划,突出培训重点,创新培训内容,优化培训模式,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制度。改进选调生工作,继续面向985知名高校定向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加强后续培养管理。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1)制定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2016年完成)
(2)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实施意见》。(2016年完成)
(3)制定加强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通知。(2016年完成)
4.改进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改进考察识别干部办法,进一步改进政绩考核机制,突出对“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工作成效的考核,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及不敢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建立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差异化分类考核体系、综合考评体系,进一步规范考核内容、程序和方法,综合运用纪检、巡视、信访、审计等成果,深入一线考察了解干部,增加服务对象测评和干部调查环节,增大日常考核在干部选拔任用考察中的权重,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注重对干部德和廉政情况的考核。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市纪委机关,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1)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制定形成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办法。(2015年完成)(市委组织部负责)
(2)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2015年完成)(市委组织部负责)
(3)组织实施巴中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办法。(2015年完成)(市委组织部负责)
5.完善干部激励保障制度。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干部工资待遇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鼓励基层干部安心干事创业。完善基层公务员考录制度,探索面向工人、农民考录乡镇公务员办法,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干部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力度。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1)落实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2015年完成)
(2)做好市级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的落实工作。(2017年完成)
6.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贯彻落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完善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强化对事业单位人员教育、管理、考核和监督。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制定贯彻落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2015年完成)(市人社局负责)
(三)着力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制度改革
重点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以强化党的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为根本,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1.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三个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党组织成员抓党建工作的“分工责任”。建立“三个清单”。围绕党建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分级建立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和党委(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清单。推行倒逼问责机制。对照“三个责任”、对标“三个清单”,定期组织检查验收,形成“党建责任落实给书记、完不成任务约谈书记、群众反映问题较多问责书记”的倒逼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市委目督办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1)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的通知》。(2015年完成)(市委组织部负责)
(2)完善《巴中市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实施办法》。(2015年完成)(市委组织部负责)
2.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坚持“走基层”“双联”等活动常态化,健全落实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双报到”制度,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行动。以“1+6”扶贫工程为抓手,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手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打赢扶贫攻坚战和发展翻身仗,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市“两新”组织党工委
成果形成和时间进度:
(1)制定《巴中市党建扶贫专项方案》(2015年完成)(市委组织部负责)
(2)制定关于加强产业园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2015年完成)(市“两新”组织党工委负责)
(3)制定关于调整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实施意见。(2015年完成)(市委组织部负责)
(4)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2015年完成)(市“两新”组织党工委负责)
(5)制定关于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年完成)(市委组织部负责)
3.完善党员队伍建设制度。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积极推行“三向培养”计划,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完善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巴中本土丰富的红色资源开展革命本色、革命传统和革命理想教育,编制全市党员教育工作中长期规划;加强和完善党内表彰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健全完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健全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严格党员日常管理,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建立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市人社局、市委党员教育中心
成果形成和时间进度:
(1)制定贯彻落实《2014—2018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2015年完成)(市委党员教育中心负责)
(2)制定关于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2015年完成)(市委组织部牵头落实)
4.推进群团工作转型发展。鼓励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围绕推动改革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职工群众需求调研,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参与改革奠定基础。健全群团组织转型发展和联席会议等制度,为群团组织参与改革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发挥职能优势,组织引导职工群众参与改革发展常态化。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参加单位:团市委、市妇联
成果形成和时间进度:
健全群团组织转型发展和联席会议等制度。(2016年完成)(市总工会牵头落实)
(四)着力深化人才聚集制度改革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用开放思维、系统观点看人才、选人才、聚人才,形成具有区域吸附力的人才制度优势。
1.创新人才集聚体制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深入推进人才发展“四个计划”和人才培训“五大工程”。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探索面向全社会广纳贤才的机制办法,畅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领导岗位和公务员队伍的渠道。完善引进人才住房、医疗、社会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激励保障措施。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成果形成和时间进度:
(1)研究制定市、县、乡镇三级优秀干部人才备案管理办法。(2015年完成)
(2)制定关于促进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领导岗位的实施办法。(2016年完成)
(3)完善引进人才综合配套服务等制度。(2016年完成)
2.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加大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力度,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对生产流通、技术研发、教育卫生、文化创意等产业或企业引进的知名专家、高职称人才、高级管理人才等,建立政府奖励制度。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
成果形成和时间进度:
(1)认真落实《巴中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2016年完成)(市委人才办牵头落实)
(2)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机制。(2015年完成)(市委人才办牵头落实)
(3)出台关于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2017年完成)(市人社局负责)
3.完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加强与名校名院名企战略合作,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完善引进在外专业技术人才、优秀大学生等回流市内重点产业、行业的配置机制。细化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做好综合配套服务。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市委人才办
成果形成和时间进度:
(1)制定关于大力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意见。(2015年完成)(市委人才办负责)
(2)健全完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机制和管理办法。(2016年完成)(市委人才办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市委党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承担改革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工作力量,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和明确的时间进度倒排工期,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参加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全力配合,形成推进合力。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程序和层级及时向牵头单位、专项小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市委党建领导小组报告。
(二)坚持分类推进。根据深化四大改革制度的基本目标和具体改革事项,针对具体情况,循序渐进、分类推进。对已经出台的改革举措,抓好落实;对已经作出部署的改革事项,抓紧研究落实方案、加快推进,务求实效;对确定的改革任务,加大组织和协调力度,认真督促完成。
(三)强化督查落实。建立督查机制,按照预定的时间进度跟踪督查,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推动能力不强、主动性创造性不够、工作作风不实、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等影响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具体问题进行重点督查。
(四)加强党建考核。按照抓好党建是党委最大政绩的要求,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抓党建责任的具体内容,细化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三个责任”开展,建好“三个清单”,推行倒逼问责机制,形成大抓党建的鲜明导向。探索实现党建政绩考核科学合理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增强党建考核实效,提高党建政绩考核的科学化水平。
(五)加强舆论引导。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宣传工作,在市直新闻媒体开设“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全面深化改革·统筹城乡发展”等宣传栏目,从“宣传引导、政策解读、改革举措成效与经验总结宣传”等三个环节入手,运用“新闻宣传、网络宣传、社会宣传”等三种手段,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加强改革经验的总结推广,营造有利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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